因修改說明書需召回市場上清火片藥品通知書
發(fā)布時間: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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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創(chuàng)始人
我公司按照國家總局公告(國家藥監(jiān)局關于修訂清火片和清火膠囊說明書的公告(2023年第156號)的要求,對清火片說明書進行修訂更新,根據(jù)公告要求及《藥品召回管理辦法》,本著對人民用藥安全有效負責的職責及對患者身心健康負責的責任心,現(xiàn)將效期內修改說明書前所有批次產品實行三級召回,我公司將嚴格按照《召回管理辦法》實施召回。
相關流通單位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停止銷售和使用2024年01月05日前生產的產品,同時清點庫存,如有下游客戶請向其傳遞召回信息,對已出庫藥品全部進行召回,并于2025年01月30日前將召回品種和庫存產品退回我公司,逾期未處理造成的違規(guī)行為由企業(yè)自行負責。
廠家未授權任何個人和機構在各平臺進行網絡銷售,目前該產品未經授權仍然在各平臺進行侵權銷售。已嚴重侵害廠家利益并給廣大用戶帶來不確定危害,請各平臺協(xié)助廠家將未授權產品在平臺下架。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請予以配合。
華佗國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6日